188体育推荐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及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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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和教职工:
根据商办人函[2012]1131号,为加强我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外交官队伍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将于2012年12月中下旬组织第二十次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并已开始推荐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人员应为我校在职职工,政治立场坚定。从未练习过“法**”,从未参加过其他邪教活动,坚决同“法**”邪教组织做斗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团结合作意识。
2、具有3年以上经济商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
3、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汽车驾驶执照。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英语、日语以外的其他语种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的需要,服从国别安排。
5、具有外语听、说、读、写、译的专业水平。
二、推荐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请各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验学历证书。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及《推荐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请到http://rss.mofcom.gov.cn“下载专区”栏中下载),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于2012年11月21日前送达校人事部人才办(红六楼2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byhy@pku.edu.cn。
(二)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及流程
1.考试时间初定201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包括外语笔试、外语口试、综合考试和面试。
3.考试语种: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日语、朝鲜语、瑞典语、土耳其语、蒙古语、越南语、老挝语、波斯语、柬埔寨语、泰国语、缅甸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印尼语、波兰语、捷克语、阿尔巴尼亚语等语种。
三、借调方式
由商务部借调派出的秘书级外交人员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根据国外表现、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求原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考虑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使用。
借调人员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国内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享受其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在国外工作期间,由商务部为其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驻外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提供往返旅费;同时享有驻外外交人员权利和义务,享受任期假和带薪年休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任(居)或探亲,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探亲。借调人员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派出程序
考试合格人员将由商务部人事司赴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通过考察人员列入商务部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干部后备库,并分批参加驻外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者将视国外岗位情况适时派出。
派出人员由商务部借调工作,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得原单位同意后,可继续借调,延期或转馆工作。派出人员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咨询方式
有关考试信息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及时发布,网址:http://rss.mofcom.gov.cn,请随时关注。
有问题可咨询:
商务部联系人:严志刚 庞雯雯,电话:010—65198553 、65197271,传真:010-65198909。
校人事部联系人:尹海云,电话:62751221
北京大学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